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73.除了其它事外,这个星球的灵人还提到,他们的来访者,就是前面所说的修道士,还竭力劝服他们住在一个社群里,而不是分开单独居住。因为灵人和天使如在世时那样居住并形成社群。在来世,那些在世时住在社群里的人仍住在社群里;而那些分成家庭和家族的人则仍分开居住。这些灵人在自己的星球作为世人生活时,就分成家庭与家庭、家族与家族,因而分成民族与民族单独居住。所以,他们不知道什么叫住在一个社群里。当他们被告知,这些来访者企图劝他们住在社群里,是为了统治并控制他们,因为这是来访者能使他们臣服并将其沦为奴隶的唯一方式时,他们回答说,他们完全不知道统治和控制是什么意思。他们一想到统治和控制,就会逃跑,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向我显明:他们当中的一个在陪我们返回时,我向他展示我所居住的城市,谁知他一看见就逃跑了,再也没有出现过。
1038.“这是立约的记号”表示主在仁爱中同在的标志,这从“立约”和“立约的记号”的含义清楚可知。前面(创世记6:18和9:9,665-666, 1023节)已说明,“立约”表示主在仁爱中的同在。“立约”是指主在爱和仁中的同在,这从立约的性质清楚看出来。所立的一切约都是为了结合,也就是说,为了让人们一起生活在友谊或爱中。这也是为何婚姻被称为约。主与人的结合只存在于爱和仁中,因为主是爱和怜悯本身。祂愿意拯救每个人,用祂的大能把他们都拉进天堂,也就是拉到祂自己那里。谁都能由此知道并得出结论:任何人若不通过主自己所是之物,也就是像祂一样行事,或与祂为一,换句话说,通过爱主作为回报,并爱邻如己,都不可能与主结合。结合唯独以这种方式实现;这就是立约的本质。当结合由此产生时,很明显,接下来就是主的同在。主的确与每个人同在,但这种同在是近是远,都取决于距离爱是近是远。
“立约”是主通过爱与人的结合,或也可说,主在爱和仁中与人的同在,故在圣言中,约本身被称为“平安的约”;因为“平安”表示主的国,主的国在于相爱,平安唯独在相爱中。如在以赛亚书:
大山可以挪开,小山可以迁移。但我的怜悯必不离开你,我平安的约也不迁移。这是怜恤你的耶和华说的。(以赛亚书54:10)
此处怜悯,也就是爱的属性,被称为“平安的约”。以西结书:
我必在他们之上立一牧人,祂必牧养他们,就是我的仆人大卫。祂必牧养他们,作他们的牧人。我必与他们立平安的约。(以西结书34:23, 25)
此处“大卫”明显表示主;祂与重生之人的同在被描述为“祂必牧养他们”。
同一先知书:
我的仆人大卫必作王管理他们,他们众人只有一个牧人。我要与他们立平安的约,作为与他们的永约。我要赐福给他们,使他们增多,又在他们中间设立我的圣所,直到永远。我要作他们的神,他们要作我的子民。(以西结书37:24, 26-27)
此处主同样由“大卫”来表示;爱由“在他们中间的圣所”来表示;主在爱中的同在和结合由被称为“平安的约”和“永约”的应许,即“我要作他们的神,他们要作我的子民”来表示。玛拉基书:
你们就知道我传这诫命给你们,使我的约可以与利未同在,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。我与他所立的是生命和平安的约,我将它们与敬畏一起赐给他,他就敬畏我。(玛拉基书2:4-5)
在至高意义上,“利未”表示主,由此表示拥有爱和仁的人;正因如此,与利未所立的“生命和平安的约”表示在爱和仁中。
在摩西五经,论到非尼哈:
看哪,我将我平安的约赐给他,这约要给他和他以后的种,作为永远当祭司职任的约。(民数记25:12-13)
此处“非尼哈”不是指非尼哈,而是指他所代表并表示爱和属爱之物的祭司职分,而该教会的所有祭司职分都表示爱和属爱之物。众所周知,非尼哈不会永远保留祭司职分。申命记:
耶和华你的神,祂是神,是信实的神,向爱祂、守祂诫命的人守约施怜悯,直到千代。(申命记7:9, 12)
此处“约”明显表示主在爱中与人的同在,因为经上说“向爱祂、守祂诫命的人守约施怜悯”。
由于“立约”是主通过爱与人的结合,所以可推知,立约也通过属于爱的一切事物实现;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,被称为诫命。一切诫命,事实上律法和先知,都基于这一条律法:爱主高于一切并爱邻如己,这从主的话清楚看出来(马太福音22:34-40; 马可福音12:28-34)。这也是为何写有十诫的石版被称为“约版”。立约或结合因通过爱的律法或诫命实现,故也通过主引入犹太教会、被称为“法度”(testimonies)的社会法律实现,还通过主所吩咐、被称为“律例”的宗教仪式实现。这一切事物都被称为立约的律法,因为它们涉及爱和仁。如经上论到约西亚王说:
王站在柱旁,在耶和华面前立约,要全心全灵魂地跟在耶和华后面走,遵守祂的诫命、法度、律例,坚固这约言。(列王纪下23:3)
从这些事明显可知什么是“约”,约是内在的,因为主与人的结合是通过内在事物实现的,从来不是通过与内在事物分离的外在事物实现的。外在事物只是这些内在事物的形像和代表,如同人的行为是代表其思维和意愿的一种形像,又如同仁爱行为是存在于里面、在意图和心智中代表仁爱的一种形像。因此,犹太教会的一切仪式是代表主,因而代表爱和仁,以及源于这些的一切事物的一种形像。因此,立约或结合是通过人的内在事物实现的;外在事物只不过是立约的标志,事实上也被如此称呼。内在事物是实现立约或结合的手段,这是显而易见的,如耶利米书:
耶和华说,看哪,日子将到,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立新约,不像我与他们的祖宗所立的约,因为他们背了我的约。但那些日子以后,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: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,写在他们心上。(耶利米书31:31-33)
这论及一个新教会。经上清楚说明,约本身是通过内在事物实现的,事实上是在良心里面立下的;律法被刻写在良心上,而良心的整个律法都是爱的律法,如前所述。
外在事物并不构成约,除非内在事物与它们结合,从而通过该结合与它们作为同一个原因行动,或说与它们一起朝同一个目的行动。但它们仅仅是“立约的记号”,是为了主可以通过它们,如同通过代表形像而被记念或想起,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:安息日和割礼被称为“立约的记号”。安息日被如此称呼,对此,我们在摩西五经中读到:
以色列人要守安息日,代代遵行安息日作为永远的约。这是我和以色列人之间永远的记号。(出埃及记31:16-17)
割礼也被称为“立约的记号”,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:
这就是你们当守的、在我与你并你以后的种之间所立的约:你们当中的所有男子都要受割礼。你们都要割去包皮的肉,这是我与你们之间立约的记号。(创世记17:10-11)
由于同样的原因,血也被称为“立约的血”(出埃及记24:7-8)。
外在宗教仪式之所以被称为“立约的记号”,主要是为了让人们可以通过它们回想起内在事物,也就是它们所表示的事物。犹太教会的一切宗教仪式并没有其它目的。因此,它们也被称为记号,有助于使人们想起内在事物;例如,将主要诫命系在手上,戴在前额的做法,如摩西五经中所说的:
你要用你全部的心、全部的灵魂和全部的力量爱耶和华你的神。你要把这些话绑在手上为记号,使它们如同你两眼之间的额饰。(申命记6:5, 8; 11:13, 18)
此处“手”表示意愿,因为它表示能力,而能力是意愿的属性;“两眼之间的额饰”表示理解力;因此“记号”表示回想主要诫命或律法大纲,以便把它不断保持在意愿和思维中,也就是说,使主和爱可以存在于整个意愿和整个思维里面。这就是主,以及来自主而存在于天使中间的相爱的同在。至于这种不断同在及其性质,蒙主的神性怜悯,容后再述(1276-1277, 6849, 7926:2, 9682节)。同样,在本节,经上说:“这是我在我与你们,并同你们在一起的一切活着的灵魂之间所立之约的记号,直到一个时代的世代;我把我的彩虹放在云中,这就可作我与地之间立约的记号了。”此处不是指其它记号,而是指表明主在仁爱中同在的记号,因而是指人对主的回想或记念。至于云中的彩虹如何成为记号和记念,或说象征和提醒,蒙主的神性怜悯,容后再述(1042节)。
1594.“他们,就是人与他的弟兄,便分离了”表示这些事物导致分离,这从刚才的阐述可推知。前面(13:8;1578节)已经说明“为弟兄的人”表示什么,即表示结合;因此,“人与他的弟兄分离”表示分离。人并不知道是什么将外在人与内在人分离,其原因有很多:一个是他没有意识到,或即便听说也不相信内在人的存在;另一个是他没有意识到,或即便听说也不相信,是对自己的爱及其欲望造成了这种分离;对世界的爱及其欲望也造成分离,只是不如爱自己。人之所以没有意识到,或即便听说也不相信内在人的存在,是因为他的生活就沉浸在肉体和感官事物中,这些事物永远看不到任何内层之物;内层事物能看到外层之物,但外层事物却无法看到内层之物。以视觉为例:内在视觉能看到何为外在视觉,而外在视觉却看不到何为内在视觉。或以理解力和理性为例:理解力和理性能感知何为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及其性质,反过来却不行。人没有意识到或不相信内在人的存在,其进一步的原因是,他不相信死亡时与肉体分离的灵的存在,几乎不相信被称为灵魂的内在生命的存在。事实上,当感官肉体人思想与肉体分离的灵时,他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事,因为他将肉体视为生命的居所,并从以下事实确认这种观念,即:动物也有生命,但死后却没有继续活着,此外还有其它许多考虑。这一切都是他活在肉体和感官事物中的结果;就本身而言,这种生活与动物的生活差不多。唯一区别在于,人能思考并推理凡他所遇到的事;但他甚至不去反思这种动物所不具备,或说将他置于动物之上的能力。然而,这并不是将外在人与内在人分离的主要原因,因为大多数人都屈服于这种不信,学识渊博的人比简单人更甚。造成这种分离的主要原因是爱自己;爱世界也造成分离,但不如爱自己。人之所以没有意识到这一点,是因为他的生活缺乏仁爱;当他的生活缺乏仁爱时,他怎能看到对自己的爱及其欲望的生活如此违背天堂之爱呢?此外,对自己的爱及其欲望里面还有一种产生快乐的燃烧火焰,这种快乐如此触动一个人的生命,以至于他几乎不相信它并不构成永恒的幸福本身。因此,许多人也认为永恒的幸福在于肉身生活结束后成为大的,被其他人,甚至被天使服侍;而他们自己却不愿服侍任何人,除非为了隐藏的动机,即服侍他们自己。在这种时候,他们声称他们只愿服侍主是一个谎言,因为那些以爱自己为动机的人甚至想要主也服侍他们,并且这种事越不发生,他们就越退离。因此,他们心里怀有成为主人自己并统治整个宇宙的渴望。当大多数人,甚至所有人都是这个样时,不难想象这将是一种怎样的统治!这岂不是地狱的统治?因为在地狱,每个人都爱自己胜过他人。这就是隐藏在爱自己里面的东西,或说是爱自己的内在特征。由此可见爱自己是何性质,我们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这一点,即:它里面隐藏着对所有不像奴隶那样顺服它之人的仇恨。它因隐藏着仇恨,故也隐藏着报复、残忍、欺骗和其它许多难以启齿的邪恶。然而,相爱是唯一的天堂之爱。相爱在于一个人不仅说,还承认并相信他完全不配,是卑鄙污秽的东西,主以其无限怜悯不断把他从地狱拉回并扣留,尽管他总是试图,甚至渴望一头扎进地狱。他之所以需要承认并相信这一点,是因为这是真的。不是主或天使为了获得他的臣服而想叫他承认并相信这一点,而是为了防止他高抬自己,或因骄傲而膨胀,尽管他本来就是这样。这就像听到粪便自称是纯金,或粪堆上的苍蝇自称是天堂鸟。因此,一个人越承认并相信自己本来的样子,就越退离对自己的爱及其欲望,并憎恶自己。他越这样做,就越从主接受天堂之爱,也就是相爱;这爱就在于愿意服侍所有人。他们就是“最小的”所指的人,这些人在主的国里会成为最大的(参看马太福音20:26-28; 路加福音9:46-48)。这些考虑表明是什么将外在人与内在人分离,主要是对自己的爱;而将外在人与内在人结合在一起的,主要是相爱;这爱永远不可能获得,除非对自己的爱退离,因为两者是完全对立的。内在人仅仅是相爱。人的灵本身或灵魂是死后活着的内层人。它是器官性的,因为只要人活在这个世界上,它就与肉体结合。这内层人,也就是他的灵魂或灵,不是内在人(译注:内在人英文是internal man;内层人英文是 interior man);但当内层人有相爱在里面时,这内在人就在这内层人里面。属于内在人的事物是主的,以至于可以说内在人就是主。但只要一位天使或一个世人过着相爱的生活,主就会赐予他天堂的自我,以致他只感觉他凭自己行善,所以内在人被归于人,就好像是他自己的。然而,那些彼此相爱的人都承认并相信一切良善和真理都不是他们的,而是主的。他们承认并相信他们爱人如己的能力(尤其如果他们像天使,他们爱人胜己的能力)是主的恩赐;他们越不承认这恩赐是主的,就越远离这恩赐及其幸福。
目录章节
目录章节
目录章节